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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7年衢江区卫生局面向社会公开
招考录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
为进一步加快卫生事业发展,满足医疗卫生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,优化医疗卫生单位技术人员结构比例,提高卫技人才队伍素质,衢江区卫生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考录用计划
2007年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名,全部岗位均为专业对口技术岗位,具体招考专业见附表。
二、招考录用的范围、对象和条件
(一)招考录用范围、对象
1、2007年应届毕业生: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;衢江区生源2007年全日制普通中专护理专业毕业生(含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)。
2、非2007年应届毕业生: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,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。
(二)招考录用条件
1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行业纪律;
2、热爱卫生事业,思想政治素质好,身心健康,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;
3、愿意履行医务人员职责,服从组织安排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;
4、专业对口,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,并符合招考录用具体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。
三、招考录用程序和办法
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通过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、公示、录用等程序进行。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。
(一)组织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07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2日。
2、报名地点:区卫生局办公室(衢江区行政中心三楼0342室)。
3、报名者需带材料: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、证明,一寸免冠近照3张。
4、资格审查: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,符合招考条件的通知到区卫生局领取准考证。
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,如有弄虚作假、材料不实的,一律取消录用资格。
(二)组织笔试
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分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知识两个科目,分别占80%和20%,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组织面试
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。面试内容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、专业思想、基础理论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。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组织体检
笔试、面试结束后,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的比例合成总分,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: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标准参照浙人公〔2005〕68号文件和省人事厅、省卫生厅《执行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的讨论意见》执行。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。
(五)考核
体检结束后,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。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。
(六)公示、录用
经考试、体检、考核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,公示7天无异议后,报区编委批准录用。
四、其他有关事项
(一)招考录用工作实行“三公开一监督”,即招考录用条件公开、招考录用程序公开、招考录用结果公开,招考录用工作各环节都张榜公布,自觉接受区人大、区政协和社会监督,并在区纪委(区监察局)的具体监督下进行。
(二)新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,并实行一年的见习期。见习期满后,对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考核。考核合格的,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;考核不合格的,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局
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
二00七年七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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